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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考点指南

2022-04-08 09:40:3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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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事业单位招14231公告|岗位表|考试大纲|报名入口|公告汇总


2022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考点指南

  2022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即将在培华举行

  一、进场安排

  进入考点时请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特殊情况登记等环节;考生身体健康出现异常、“陕西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区参加现场考试。

  温馨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位考生佩戴口罩,错峰进入考点。

  二、考场时间|分布

  格物楼考区

  考场号:第1-46考场

  博远楼考区

  考场号:第47-134考场

  育英楼考区

  考场号:第135-200考场

2022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西安培华学院考点考组分布图

  三、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考前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2、开考前30分钟, 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准考证及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考前须到考务办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场。

  3、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因不了解考试规定而影响考试。

  4、本次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6、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7、试卷发放后,应聘人员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本人准考证号。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使用规定的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

  考试各类别的试题均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取第一科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截止后收取试题本和第二科答题卡。医疗卫生类的6个岗位试题为合订本,请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类别选择答题内容,否则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岗位类别参见准考证上“报考部门及考试类别”一栏的相关内容。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9.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10.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1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交通出行

  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位于西安市常宁大街888号,距地铁2号线韦曲南站4站路,交通便利。

  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南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终南大道(G210)

  公交出行‍

  学校入口为主干道,平日车辆较多,为避免拥堵耽误考试,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地铁2号线)抵达学校。

  考生可从韦曲南站B口出,乘坐323路、500路、324路、332路、335路、338路公交车,4站路即可到达学校;地铁2号线终点步行至学校大约需30—35分钟。

  自驾出行

  考试当日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若选择自驾到达考点的考生,请提前规划好路线,学校周边辅道可以停车,主干道外侧(靠近绿化带),路两边均可停放车辆,(注:严禁双排停放,双排停放交警执勤人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处罚),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错峰出行。

  五、温馨提示

  为维护考试秩序,为考生提供安全、有序、公平的考试环境,2022年4月9日除考生本人以外,其他人员均不可进入考点。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六、考前准备

  1.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2.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3.开考前30分钟, 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准考证及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考前须到考务办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场。

  4.根据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一天不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查看考场分布,4月8日在学校东、南门口考生志愿服务点领取考场分布地图,提前了解考场分布和入口。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后,根据导视指引和工作人员要求,沿考生通道有序进入;同时注意不要跑错考点,走错考区,延误考试。

  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PHU培小考”或于当天在学校东门、南门口扫描二维码获取考场公告,了解考场分布和入口安排。

  七、考试禁忌

  1.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2.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因不了解考试规定而影响考试。

  八、诚信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作弊入刑,依法严惩;

  心存侥幸,葬送前程!

  诚信考试,稳定发挥;

  沉着冷静,积极应考!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hR05DP8WV_C3n5j1gJd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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