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京佳微信: sxjingjia  
咨询电话: 029-89198000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搜索关注陕西京佳教育微信/易信:sxjingjia ,加入国家公务员考试QQ群:81367137,获取第一手国家公务员考试资讯,及时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动态。
中国贸促会关于201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及提供材料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国贸促会201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和提供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请入围考生在2015年1月19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确认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逾期未按要求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
(一)愿意如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回复确认声明。标题明确为“确认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2015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
(二)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的考生回复放弃声明。标题明确为“放弃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自愿放弃参加2015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
对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但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书的考生,我会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有关招考规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为进一步核实考生有关情况,请所有考生提交下列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 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另附同版2寸照片3张),有关要求见附件1、2、3;
附件:1. 中国贸促会关于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2. 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附件:3. 中国贸促会入围人员名单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具体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另外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告知我会,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盖章后邮寄。
(2)社会人员须另外提供: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工作证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须在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现工作情况);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或职称、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加盖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会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但须填写并邮寄《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附件2)。
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人员须另外提供:待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须提交由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回国后参加工作的,同时按(2)要求提供材料。
(4)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以上材料(各一份)请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5年1月23日(以邮戳为准)前寄出至我会人事部(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一号中国贸促会人事部综合处,邮编100860)。上述材料邮寄为复印件,不再退还本人,原件请于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时提交。
对于逾期未提供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我会将取消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因考生自愿放弃、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出现递补情况时,我会将按规定发布公告,递补人选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三、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入围我会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职位要求的规定科目笔试,专业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口试,有关情况如下:
报考用人司局
|
报考职位代码
|
专业考试科目
|
国际联络部
|
0301103001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
|
国际联络部
|
0301103002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
|
展览部
|
0301104001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
|
展览部
|
0301104002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
|
展览部
|
0301104003
|
英语(笔试)
|
财务部
|
0301107001
|
会计(笔试)
|
财务部
|
0301107002
|
会计(笔试)
|
财务部
|
0301107003
|
会计(笔试)
|
驻巴西代表处
|
0312110001
|
葡萄牙语(笔试和口试)
|
外语笔试: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阅读、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语写作等。
口语考试:考察考生的口语水平,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和回答考官提问等。
会计笔试:考察考生财经制度的理解和掌握,会计实践操作能力等,考试方式为闭卷。
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参加会计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计算器(不得用手机替代)。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构化面试)拟定于2015年3月8-10日安排,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口语考试于该考生面试当天进行。
四、其他事项
我会拟定于专业科目笔试当天,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个性评价,评价结果不计入总分。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中国贸促网(www.ccpit.org)上公布有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工作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10-88075968 88075918;88075938(传真)
电子邮箱:hr@ccpit.org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2015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