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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榆林市榆阳区开展第一批就业见习工作通知

2020-06-13 17:33:2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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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全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人员范围: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

  对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见习对象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6月12日起,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通过“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上服务’-‘就业服务’-‘就业见习’”,进入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供需对接管理”中选择榆林市榆阳区见习岗位,见习单位基本信息双击单位名称查看(见习单位岗位需求附后)。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注:符合见习对象,没有合适的见习岗位且有见习意愿的,可登录榆阳区报名系统登记,待有合适见习岗位和就业岗位,以便我们及时推送相关信息。

  2.网上初审:报名开始后,各见习单位通过“陕西省就业见习系统”-“供需对接”管理,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本单位岗位需求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考核:6月25日前,各用人单位自行抽调人员组成测试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采取面试或笔试及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测试结果及拟见习对象报区人社局备案。

  4.网上资格复审:见习单位将拟见习人员的审核材料电子扫描件统一打包上传至区人社局工作邮箱(ylyyrs@126.com)或通过其他方式传给区人社局见习负责人。

  审核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③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④就业见习协议书⑤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为失业),第三、四项材料可通过“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就业服务’-‘文件下载’”获取(均为一式三份),第五项通过榆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沙路辅路)。

  5.公示:将在榆阳区报名系统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由区人社局为见习人员购买25元人身意外保险并通知上岗。

  三、见习管理

  1.就业见习时间为6个月,见习期间除见习补助外,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不得低于360元。

  2.见习单位要按照《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日常服务及管理,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助。

  3.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每月见习单位要及时向区人社局上报见习人员考勤、生活补贴发放和终止见习等情况并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指导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和创业。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及时上报见习人员留用情况。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5.选派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见习负责人:思庆弘

  办公地址:榆阳区人民政府三楼308室

  联系电话:0912-3525087

  附件:榆阳区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pdf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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