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6陕西从优秀工人中招录公务员报考条件

2015-12-07 11:06:32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 sxjingjia  

  • 咨询电话: 029-89198000

  •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2016陕西从优秀工人中招录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4.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尊重劳动,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符合相关职位年龄上限规定;

  7.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面向优秀工人招考的职位

  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务工单位、农林牧渔等生产经营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含从生产经营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农林牧渔工作至少满3年,且当前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农林牧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办)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者企事业用工单位表彰,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以上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3月26日,受表彰时间截至2016年3月19日,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7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负有主要责任的,近5年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因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并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文章关键词: 报考条件 陕西 公务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