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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鸡市岐山县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10人)

2021-05-12 10:38:0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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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五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按照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宝发〔2021〕1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宝组通字〔2021〕34号)精神,县委决定,从全县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职位

  从全县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择优选拔10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均为副科级。其中: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1名,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1名,第一书记中选拔3名,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3名。

  二、选拔条件

  人选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镇事业编制人员:①目前在编在岗,包括隶属关系在县级部门的镇站所事业编制人员(含镇学校、卫生院事业编制人员);②具有2年以上镇工作经历(在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经历和镇村教师、镇卫生院工作经历可视为具有镇工作经历);③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④大专以上学历;⑤管理岗位人员应符合晋升为管理岗位八级的资格条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任九级职员满3年,或现任八级及以上职员);专技岗位人员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的人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工勤人员须在镇工作8年以上且从工勤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⑥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干部优先考虑。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①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②男51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48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③高中、中专以上学历;④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任期满6年)以上(截止2021年2月)。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2018年招录的选调生,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①应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含聘用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宝鸡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提拔任职条件;②应在村任满1个任期(截止2021年6月连续任职满2年),包括在任的,也包括曾任的,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被召回的除外;③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男51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48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事业岗位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④大专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拔:①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④工作和任职期间本单位或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1.时间安排:

  从5月11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

  2.方法与步骤:

  本次选拔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面试、综合评估、差额考察和票决任职等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阶段,在各镇党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日常管理监督职责,按招录职位1:5的比例(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拔),集体研究、优中选优提出推荐人选初步意见,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符合资格条件的推荐人选,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于5月13日至5月14日下午6时前集中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岐山县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从岐山党建网上下载),并由所在镇、单位党组织签注意见、加盖印章。同时,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岗位干部岗位聘用合同或聘用结果批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310室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917-8217287),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估。综合面试和综合评估总成绩(总成绩在岐山政府网站和岐山党建网公布),按招录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征求意见情况,综合分析提出提名建议人选,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票决,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和组织廉政法规考试。经公示无异议,廉政法规考试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公告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shan.gov.cn/art/2021/5/11/art_8440_1378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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