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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务员选调报名推荐表填表说明

2018-12-12 17:25:3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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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推荐表填表说明

  1.报名时应注意什么?

  答:报名考生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推荐表》填报信息填写后,相关信息不得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由于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在职教育”栏如何填写?

  答:应填写在职期间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情况,但在填写“学习及工作简历栏”时,应填写在职期间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情况。

  3.“工作经历”栏应为何格式?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任免表信息条包要求,“学习经历”:(1)时间要具体到月份;(2)时间从高中填起;(3)并在各个学习阶段注明所获学历和学位;(4)学历学位,须为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1)时间要具体到月份;(2)注明自己在每个工作阶段的岗位或身份。 “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必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有待业经历的应写明起止时间。在职学习的经历,务必注明“在职学习”;兼职工作的经历,务必注明“兼职”;挂任职务、借调工作的经历,务必注名“挂职”或“借调”。

  4.报名推荐表中的“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如何填写?

  答:对报考人员而言,必须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也须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是市级部门的,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是区县及以下的(含开发区、西咸新区),除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外,还需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或区县人社局)在“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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